供应商发票传送签收管理规定
发布时间:3/10/2010 10:05:23 AM  

 

    现在发现有些供应商不在发票系统填写发票信息,而是把密码和发票交由采购员填写,这种情况是严厉禁止的。现通知如下:

1、请在发票寄出前在发票管理系统进行登记。

2、发票签收系统的真正意义:
a、可以明确发票的责任,防止发票积压在某一采购员手上,甚至丢失。
b、可以查询发票所在部门和责任人,进而可以判断请款进度。
C、采购部会每天由专人查看系统追踪发票信息。

3、如果供应商坚持不使用这个系统,以后如发生发票丢失及积压的情况,责任由该供应商全权负担,不得再追究采购部责任。如供应商放弃此权利,请在以下“发票丢失责任追究权利放弃书”签字盖章回传。

4、规定从2010-3-9日开始,如果发现采购员私自使用供应商密码登记发票和积压发票,将进行通告及依规定处罚!

供应商发票传送签收管理规定.doc

 

上一条: 关于发票签收几点提示
下一条: 关于改善供应商送货核对事宜
[关闭窗口]